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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真实反映我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长征精神,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晋城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党史相关档案资料

 1.与党史人物相关的讲话记录、日记、书信、照片、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音视频、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以及其它实物等。

2.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电报、布告、报纸、杂志、画报、照片、音视频、宣传品及其它实物等。

3.党史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4.不同历史时期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资料。

 5.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牌匾及旗帜、会标等党史实物资料。

6.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作出重大贡献的相关档案资料。

7.社会各界围绕建党105周年举行的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8.其它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红军长征相关档案资料 

1.与长征相关的命令、指示、决议、通知、报告、总结、电报、报刊、宣传品、标语、文告、布告、烈士名录等。

 2.红军使用过的武器、装备、医疗器械、通讯器材、生活用具、衣物、旗帜、印章、证件、票证、钱币、粮票等。

3.长征亲历者或其后代、工作人员提供的信函、手稿、日记、笔记、回忆文章、口述音视频资料、采访记录等。

4.与长征相关的奖章、勋章、奖状、证书、纪念章等实物,以及传记、影视片等文学作品。 

5.社会各界围绕长征胜利90周年举行的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6.其它能够反映长征历史、具有保存价值和历史意义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捐赠单位、团体、个人须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并对拟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所有权,知识产权无争议。 

(二)音像、照片档案资料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拍摄者。

)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以及承载的内容等。

三、征集形式

1.捐赠。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寄存。对确有保存价值,但所有人不便捐赠的档案资料,可经双方协商开展寄存服务。  

3.仿真复制。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方便捐赠、寄存的原件,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可由本馆进行仿真复制,原件归还。 

四、征集时间

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6-8981029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文博路三馆大厦晋城市档案馆收集征集科

邮政编码:048000

电子邮箱:JCDAGSJZJ510@163.com

 

诚挚期待并感谢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支持、踊跃捐献,共同为守护晋城历史记忆、延续地方文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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