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5月19日,晋城市档案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专题学习活动,会议由晋城市委副秘书长、市档案局局长、市档案馆馆长程鹏主持。
本次专题学习紧密结合2025年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求,聚焦民法典中与日常活动密切相关的“准合同”法律规范。准合同作为合同编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两类法定之债,对规范民事主体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活动中,全体人员系统学习了民法典第979条关于无因管理的定义及法律效果,以及第985条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和返还规则。
程鹏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学习宣传对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民法典要求,梳理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等各环节的法律风险点,完善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要树立法治意识,对照民法典规范自己的民事行为。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自觉把民法典作为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在工作生活中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