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宁德市档案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档案馆出台《宁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动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保护地方档案资源。《办法》指出,要遵循非遗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严格规范档案分类组卷、目录建库、数字化扫描、数据交换和安全管理等基本环节;以建立专题数据库为抓手,带动档案信息化与档案服务体系深度融合,逐步实现档案资源数字化、档案利用网络化、档案管理智能化,发挥档案服务文化繁荣的作用。下一步,市档案局将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先行先试、总结经验、推广复制的做法,结合示范点的资源禀赋,科学有效地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8月18日 总第3871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