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晋市档局函[2022]5号转发的《山西省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的通知》的通知,市国投公司通过党委中心组、综合办公室学习组、档案学习小组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的相关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迅速掀起学习重要批示精神热潮。
一、深入学习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存史资政育人”“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这些振奋人心的字眼,增强了档案工作者做好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和光荣感。重要批示中先后4次提到“党”,充分体现了“档案工作姓党”的鲜明政治属性。这一政治属性,更是决定了党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
二、历史是一面镜子,要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在历史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
牢记历史是一面镜子,学习党的历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我们要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
三、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努力开创新时代档案工作新局面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司党委要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国投公司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为契机,用好用活红色档案资源,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实效,努力谱写新时期档案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