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煤炭工业局,兰花集团公司、兰花科创公司、晋城煤运公司:
现将山西省档案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矿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矿井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包括矿井建设项目在地质勘探、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试生产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
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注重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在做好项目前期资料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确保整个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实行矿井建设项目登记制度
按照国家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的要求,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制度,凡已经开工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要依法到市、县档案部门登记备案。填报《矿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登记表共分三种,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填报表一、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填报表二,项目档案正式验收后1个月内填报表三。市属项目,直接报送市档案局;县(市、区)属项目,到县(市、区)档案局进行登记,统一汇总后,报市档案局。
三、依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对矿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矿井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项目档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严格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规定:“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者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凡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均须在档案、环保、安全等相继完成专项验收完成后方可申请矿井正式验收工作。
附件一:山西省档案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表一、表二、表三
晋城市档案局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二
表一
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动态表)
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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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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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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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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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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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概算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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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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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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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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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完成的单位或单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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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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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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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安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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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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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和资料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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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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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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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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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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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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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档案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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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面积/档案工作其它用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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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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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档案和资料数量(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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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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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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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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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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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
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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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总数(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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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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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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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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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面积/档案工作其它用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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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验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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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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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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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验收组
成员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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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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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验收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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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
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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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总数(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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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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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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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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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投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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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正式验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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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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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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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组
成员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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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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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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