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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档案馆2012年档案利用典型事例
晋城市史志办人员到市档案馆查阅档案编写《晋东南地区志》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通过档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在增强,档案利用越来越广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2年全年查阅人数达1200多人次,调阅档案6000余卷,属于机构人事类占46%,民办教师类占33%,婚姻类占18%,计划生育类占3%,查找出结果的占到总查阅人数的60%以上,凸显档案工作为各单位提供参考服务的重要性。

由于档案利用信息反馈较少,很多利用效果无法统计,难以掌握全部查档效果,故选取如下典型事例汇报。

1、编史修志类

沁水县工商局在编写水工商志丛书中,为了把“沁水工商志”方面的内容全面完整、科学系统地收集好、整理好,自2012年初开始就多次来我馆查阅了县委、政府等有关单位的历年文件以及全部有关工商方面的档案资料。档案馆为编写工作提供了大量、真实和宝贵的历史凭证,为沁水工商志成书奠定坚实基础。

2、处理信访类

沁水县水利局职工丁洪祥,其亲属在1975年永安煤矿坑下冒顶事故中不幸死亡,当年虽已作处理,但因当年国家有关法律不完善,致使因工死亡家属抚恤费问题未得到全面解决。30多年一直上访不断,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直到2012年丁洪祥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印出来最近几年才接收的有关单位的档案资料,问题才得到了落实,使其不再上访,多年心结一朝解决。

3、落实政策类

原水泥厂职工,现为水泵厂职工的王万琴在办理退休过程中,对劳动局认定其工龄有异议。来我馆提出要求落实有关政策,补齐其自1975年参加工作的工龄。经我馆查档人员长达多日耐心细致的查阅工作,终于在水泥厂仅存的几本1975年文书案卷中找到当年的县计划委员会给水泥厂开具的一张关于从山泽水库灌区抽调民工的信函,信函记述了包括王万琴在内的三十名民工的名字。找到其工龄证明的原始凭证后,经劳动部门证实文书真实有效,随后按政策规定,从1975年补齐了他的工龄,按每年500元算,补了其约1万元买断工龄补偿。王万琴同志深受感动,如释重负。

晋城粮食局王姣平同志因办退休,单位没有其1977年下乡插队在沁水当知青的档案,没法证实她的原始工龄,这样退休时就会少算几年工龄。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我馆查阅,没想到我单位工作人员很快就查出来其下乡插队的知青花名表,使其非常高兴,非要给我单位工作人员买来水果表心意后,方满意而去。

(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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